强烈推荐一本年代小说——《穿越八零:白眼狼居然是我养姐》!由知名作家“王凡绮”创作,以沈确程嘉树为主角,讲述了一个充满奇幻与冒险的故事。本书情节紧凑、人物形象鲜明,深受读者们的喜爱。目前这本小说已经更新至第108章,128104字,喜欢阅读的你快来一读为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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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八零:白眼狼居然是我养姐》小说最新章节试读:“娟娟,月经不羞耻的。你想想,哪个女性没有月经啊,这只是正常的生理现象而已,不小心弄到衣服上也是很多人都经历过的。我相信没有哪个人会因为这个而笑话你的,当然了,徐栋梁不算人,他那人道德沦丧、没有人性。”“有月经是好事,是喜事,她代表你长大了,是月亮和你身体连接的潮汐,也是生命的能量。那些说月经晦气的话都是封建毒瘤胡说八道的,能骂一顿的就骂一顿,不能骂的就当他们怕屁就是了。”
《穿越八零:白眼狼居然是我养姐》精彩章节赏析
正月十五元宵节之后,便开学了,新的一学期来到。
在新的一学期,沈确就觉得程嘉树变得十分不一样了,特别黏着沈确和沈澄。
“下学期我就不能和你们一个学校了,我真的好舍不得。”
“虽然不在一个学校,但是我们每天放学还能在一起的嘛。”沈确也有点舍不得,身边有这么一个嘴甜的弟弟还是很好的,“以后我做好吃的也不会忘记你的。”
“那可说好了,你最好的朋友一定是我,还有沈澄,你最好的朋友也必须是我。”
沈确有些想笑,“你怎么跟幼儿园的小孩似的,还在意这个呢?”
程嘉树直接把头歪在了沈确的肩上,“我不管,反正你最好的朋友一定得是我。”
“好好好,一定是你。”
受不了,甜弟撒娇。
五一放假期间,史可难得的能够休三天假,就和大伯母、二伯母带着家里的三个女孩去逛街了。
沈自珍女士向来都不喜欢逛街这一项活动的,相比起来她更喜欢打麻将,和隔壁程奶奶以及另外的几个老太太,能从天亮玩到天黑。
史可很有先见之明,她除了带闺女,还想带上一个拎包小弟,沈颐或者沈澄。
但沈颐和自己朋友约好了打篮球,就剩下一个沈澄,然后沈澄就说自己肚子疼了。
“我肚子疼,我肚子真的特别疼。我不能陪你们去逛街了,让程嘉树陪你们去吧。”
“是吗?我觉得你可能是阑尾炎,等过阵子去把你的阑尾切了就好了。”
你可能不知道沈澄是装的吗?
沈确向来擅长煽风点火、添油加醋,“我觉得也是,这种手术也没多难,就是把肚子划一个口子就行。”
“你说的轻巧,敢情不是在你的肚子上划个口子。”沈澄想想就头皮发麻,他可不想因为不想陪自己老妈和妹妹去逛街就失去阑尾。
“你不就是不想陪我们去逛街吗,你不想去就不去,我现在就去找个愿意陪我去的。”
“那您快去吧,就叫程嘉树,程嘉树肯定愿意和你去。”
别说,沈确就是去找程嘉树。
程嘉树答应的也特别的痛快,直接收拾好自己就跟沈确去逛街了。
如今,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了祖国的大好河山,百货商场的商品也变得越发繁多。
沈确最喜欢的就是裙子了,果断出手买下两条连衣裙,身边还跟着一个从不扫人兴致的程嘉树,沈确这次街逛得特别开心。
程嘉树不光把沈确哄开心了,史可她们也给哄得眉开眼笑的。
史可都感叹,还是和程嘉树这样的逛街才好呢,从来不嫌人墨迹,而且还能提出有用的意见。
三个大人一开心,程嘉树拒绝都拒绝不了,给买了一身新衣裳。
另外一个陪着来逛街的男士贺琪也被自己老妈也就是大伯母奖励了一身新衣裳,不过要求他好好跟程嘉树学习学习。
其实,贺琪一点都不想来逛街,他最不喜欢的就是逛街,但他反抗不了自己的妈妈和姐姐。
逛完街以后,沈确用了自己的稿费请大家去福源楼吃饭,贺瑗也买了汽水以及一个程嘉树最喜欢吃的烤鸭。
沈确现在已经是个富婆了,她的武侠小说《江湖人物志之风雪剑》不光投稿成功,还已经出版了!
她的笔名水流萤已经小有名气了。
沈确向来这么一个习惯,手中有足够的存稿之后再发表,她现在第二本小说在连载,第三部小说已经在写了。
她的书是上个月中出版的,贺征和沈自珍两个人可是高兴坏了,虽然没往外说是自己孙女沈确写的,但逢人就说,“那个一个叫水流萤的作家写的《江湖人物志之风雪剑》可好看了”。
也是难为两个老人每次都得把这么长的名念上一遍。
相比于贺征的高兴,沈自珍完全处于兴奋状态。
沈自珍小时候没条件读书,她还是将近二十岁才学的认字,最喜欢的就是读书人,尤其是家里出个读书人,那感觉就是自己出了个状元啊!
当然,沈确哪里摸得上状元的边,这一辈子也够呛,也就靠文字吃饭了。
其实沈确就特别喜欢当作家,因为坐在家里就把钱赚了,这种工作就特别适合沈确这种妈宝女。
逛完街后欢欢喜喜的回家,家里爷爷奶奶和隔壁程家爷奶还准备了烤肉,多开心的事情。
反正吃货小鱼总结,这是他期中考试之后最高兴的一天,如果忽略在上学成绩就出来这件事。
贺征厨艺很好,烤的肉超级好吃,沈确一口气吃了二十串以及两瓶汽水,在准备吃第二十一串的时候,沈燕燕的声音打破了沈确的好声音。
“妈,我想要沈确那一件大衣。”
“凭什么啊!”沈确的火气噌蹭的,你想要就给你,欠你的啊!
程嘉树皱着眉,“那件大衣,是却缺自己的钱买的,谁都没权利做主。”
程嘉树是不怕沈燕燕,他又不跟他一家,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而且沈燕燕是不是太猖狂了,她以为让史可去要沈确就得吃这个哑巴亏,什么都得让着她?
先不说史可干不干这件事,就是沈确能饶得了她?
“嘉树说得对,我确实没办法做主,你要是喜欢明天再去买一件就是了。”史可不知道该怎么说,她不会要求自己的女儿让沈燕燕的,今天因为沈燕燕喜欢沈确的大衣就让给她,那明天让给她什么,后天又让给她什么?
那是一件酒红色的大衣,沈确一眼就喜欢上了,试了试大小,当场就买上了,沈燕燕全程没有说一话好不好。
二伯母早就对沈燕燕有些意见了,这会儿心中那些不喜是越来越严重,“燕燕,在商场的时候你也没说喜欢那件大衣啊,要是喜欢当时一起买件一样的就是了。
二伯母向来是个直肠子,她差点说出沈燕燕就是喜欢沈确那一件,就是想抢沈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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